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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ainandwater

聖事有效就夠了嗎?(續)
上次,筆者嘗試就討論「聖事是否有效」是一種很奇怪的想法,表示這個問題一開始就問錯了,因為聖事必須有效才是聖事,是最根本作為聖事的條件 ( sine qua non),但我們要追求的是我們在禮儀中能否透過全心的準備及參與慶典,達致自己及他人靈魂的得救。 但不知怎地,有讀者將這種討論拉扯到兩個筆者沒有提及的議題: 禮儀用品的金錢價值1 羅馬禮普通及特殊形式的優劣2 老實說,很多人都誤以為禮儀要好看就一定要花很多錢,雖然這不是事實,但這個題目走出來筆者也算能夠理解,所以其實早已 解釋過 了。但筆者完全不明白為甚麼談到聖事是否有效及聖事的外在隆重性會突然跳到羅馬禮新舊禮的比較呢?筆者認為,新舊禮最大的分別根本就不在它們兩者的隆重程度,而是在它們實際禮儀年曆、禱文等等的分別。這個題目出現實在令筆者摸不着頭腦。3 我用一件剛剛發生的事情來解釋為何這兩個問題是完全的離題。
聖事有效就夠了嗎?
近日,香港教區出版了新的 教區牧民指引。其中有關彌撒聖祭的 指引 列出了不少細節,清楚列明神父開彌撒的種種要注意之處。有些教友會有疑問:「為甚麼這樣麻煩呢?最重要不就是要有效嗎?」 這個問題的確問得很好。其實不少神學家、禮儀專家、甚至聖人也解釋過,筆者不打算在眾多專家前班旦弄斧,用甚麼大道理解釋,但筆者嘗試以一些身邊的小事情作比喻。
[活動介紹]李毓明神父晉鐸鑽慶及九十上壽彌撒
香港教區的李毓明神父將於聖神降臨節舉行隆重大禮彌撒,為了他的晉鐸鑽慶及九十上壽感謝天主。
花地瑪聖母系列(零)--和平天使
2017年是花地瑪聖母顯現一百周年。談起花地瑪聖母,很多人的注意力馬上便跳到去那三個花地瑪秘密當中。但筆者認為,我們最最最重要是回到基礎,就是聖母顯現的事蹟和她帶給世界的訊息。唯有回到這些事蹟和訊息,我們才能真的回應聖母對世界的邀請。 因此,筆者希望由 花地瑪大殿的網頁 中,慢慢逐少逐少重新閱讀花地瑪聖母顯現的事蹟,再反思一下這顯現和我們,聖母顯現後一個世紀的基督徒,有何關係。 聖母在花地瑪的第一次顯現是在1917年5月13日,之後這成為花地瑪聖母的紀念。然而,這一連串的顯現之前,天主特別安排了天使顯現給幾位牧童。 三位牧童,即路濟亞 (Lucia dos Sanctos,1907年生)、方濟各 (Francisco Marto,1908年生) 和雅仙達 (Jactinta Marto,1910年生)在1916年的春天、夏天及秋天都遇到了超性的事情:和平天使的顯現。 和平天使在這個時間出現是很有意義的:當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而花地瑪所屬的葡萄牙在不久前也正式加入了戰爭。
[圖片故事] 修生餐桌旁的樞機
在 Fr.
道明會士 Father Lawrence Lew 淺談攝影及「美」
以下是一名道明會士談攝影及美。 Father Lawrence Lew, O.P. 是一名網上頗活躍的道明會士,他替很多不同的禮儀拍照,將禮儀的美、信仰的美表達出來。 https://www.flickr.com/photos/paullew/6168250811/in/album-72157627568501963/ 攝影由一開始作為畫家的工具, camera obscura ,發展成一項獨立的藝術及紀錄工具,一直也在參與人類歷史的進程。攝影作為一項藝術,也受到不同的藝術思潮所影響。一如不同的藝術,自我表達成了藝術的主要論調。仿佛「美」已失卻了標準。 作為一名攝影人、作為一名天主教道明會神父, Father Lawrence Lew 在片中這樣說: 現代對藝術的理解似乎只關乎自我表達,但對藝術更古典的理解是要揭示「美」。 The modern understanding of the arts seems to all about self-expression, but the more classical understanding of the arts is to reveal beauty.
釋經新解和教會教理
近年無論在信仰背景的書局或商業書局, 都出現林林總總的「聖經新解」的書,它們嘗試以「新的眼光」去解讀聖經,又或拿一些偽經去推翻現有的福音,其中不乏一些相反信仰傳統的觀點,它們 看似很吸引人,也為廿一世紀的讀者感覺較「貼地」、較 relevant,例如:耶穌是一個失敗了的革命家、耶穌的目的是要推翻結構性的宗教、耶穌要建立的是「天國」而非「教會」,並 宣稱這才是「歷史的耶穌」、「真實的耶穌」。因為四部福音並不是新聞記錄,當中很多片段是福音作者或初期教會按自己的想法後加進書的;所以我們平日在教會聽到的「福音書的耶穌」是在保祿傳教後被神化了的耶穌,並不是真實的。
若得不到你的救贖,我們的人生便毫無價值了
Nihil enim nobis nasci profuit, nisi redimi profuisset. (Exultet) 若得不到你的救贖,我們的人生便毫無價值了。(逾越頌) 在剛過去的聖周六守夜慶典中,由執事所唱的 Exultet (逾越頌) 就有以上的這一句。這一句點出了整個聖周六的慶典核心:我們的人生意義、我們的得著,全繫於基督的救贖。 這一句說話是完全相反世俗的觀念的,它完全否定了現世一切享樂的價值。它將我們整個人生都要以基督的救贖為核心,以祂的十架為核心。保祿宗徒也這樣說: 你們既然與基督一同復活了,就該追求天上的事, 在那裡有基督坐在天主的右邊。你們該思念天上的事不該思念地上的事 (哥羅森書 3:1-2)
應以新的心思變化自己——回應《曙暉》「永遠不出來?」
Nolite conformari huic saeculo, sed reformamini in novitate sensus vestri ut probetis quae sit voluntas Dei bona et placens et perfecta. (Rom, 12. 2) 「你們不可與此世同化,反而 應以新的心思變化自己,為使你們能辨別什麼是天主的旨意,什麼是善事, 什麼是悅樂天主的事,什麼是成全的事。」(羅馬書 12:2) 聖保祿以這樣的說話勸勉羅馬人及整個信友團體,正正就是提醒我們在內的基督信徒:我們不可以配合 ( con- form ari) 世俗的形態,卻要以基督的形態重新整合 ( re- form amini)。這種以基督為目標的革新是困難的,當中的痛苦不是由於基督缺乏慈愛,而是在於我們本身因原罪而有的私慾偏情,使我們不以天主的旨意 (voluntas Dei) 1 為優先,而單顧自己的意願。 然而基督的慈愛則是聖言 成了血肉,行走於巴勒斯坦講道及行奇蹟,以 自己的身體 經歷聖周五的苦難, 赤身露體 的被釘在十架上死,最終替我們取得 光榮復活的身體。 基督是真人真天主,祂的慈愛不是流於智者的說話,而是 血血肉肉的救贖。因此,保祿宗徒才大膽地說:「我們怎樣帶了那屬於土的肖像,也要怎樣帶那屬於天上的肖象。」(格林多前書 15:49) 我們的身體直接影響我們的復活、我們的救贖。 筆者這幾天收到朋友、讀者的邀請,就某「平信徒」專頁分享、大專聯會 2 的網誌《曙暉》的一個有關同性戀系列作回應,尤其集中在信理和倫理作回應。只要打好這兩個範疇的基督,它們的應用——即牧民 3 ——就能立竿見影。 筆者執筆之時,該系列剛出了兩篇( 一、 二),現找重點來回應。但在正式回應之前,筆者認為有必要為整個討論定義清楚。 罪: 違反天立意願的行為。由於天主是愛及智慧的根源,罪必然是違反愛及理智的,也違反人的本性 (nature) 及尊嚴。例如我殺人,我便違反了被殺者的人性尊嚴、我在太太工幹時跟另外的女人姦淫,就是違反了人類性的本性:夫婦間愛的結合和生育。 私慾偏情: 對罪惡的依戀,原罪的後果。本身私慾偏情不是罪,但它卻引誘我們犯罪。洗禮能洗去原罪,這私慾偏情卻是沒有洗去的剩餘 (residue of sins),它使我們傾向肉身而忘卻靈魂及天主。因此它是違反理智的,也是違反愛的。信友不是要配合與生俱來的私慾偏情,而是要以基督為目標,靠着基督的力量不斷悔改更新自己,以達之完滿。 貞潔: 貞潔不是單純的做「處女黨」或要對性行為感到「靦腆」,而是將天主給予的性和我們的身體、靈魂整合的德行。簡單說,就是 能夠將性 (sexuality) 按天主的計劃,按現時的身分運用的一種習慣。 未結婚的,持守貞潔就代表保護自己的身體、將自己作為禮物完全地保留給自己將來的配偶; 已婚的,以性行為作為愛的語言說出婚姻盟誓,將自己完全交付給配偶的其中一種表達,並對新生命保持開放,接受天主給予的子女,或在適當時候暫停性行為,以別的方式表達愛及互相交付; 為天國守貞的,持守性的能力,以基督或教會作為自己的配偶,將父職或母職 (fatherhood, motherhood) 在其他方面表達出來,例如傳教、照顧身邊或社會的其他人,將自己完全交托給基督在世的使命。 同性戀傾向 (Same sex attraction): 最簡單的解釋就是對同性的人有性 或/及 情愛的衝動或傾向。 本身不是罪過。 而是像其他的私慾偏情一樣是原罪的後果,使我們的 Passion 有着不符合理智的衝動。例如貪吃就是有衝動吃我們不需要的食物、色慾就是我們忽略了性是愛的語言而變得只希望得到肉體 (甚或只是思想)的快感。 同性性行為: 違反人類性器官設計的性行為,使參與的人增加健康風險;更違背了天主設計人的原意,將性包含的愛、愉悅、生育三者拆散、違反貞潔的目標。因上述原因,這是罪過。 基本的重要概念有這些,我們不妨看看《曙暉》有沒有這樣的區別。以下是部分原文,我的 重點 及[筆記]。
為何要做基督徒?
四旬期已過了好幾個星期,準備進入第二階段:苦難期 (Passiontide) ,也代表復活節已接近了。候洗者在準備領洗成為基督徒時,可能也有家人朋友問:「 為何要做基督徒?」 不單是候洗者,「為何要做基督徒?」這一個問題也是每一個已領洗的基督徒需要不停反省的。在復活節聖周六晚的禮儀中,信友們也要重新宣認信仰,也就是重溫我們每人的洗禮。 筆者認為雖然我們要接受洗禮的原因可以很多,但最核心的理由只可能有一個,就是:「我信耶穌就是真人真天主。」 我們領洗不是因為耶穌是一個好人,也不是因為耶穌說了些動聽又有智慧的說話,更不應是信教給人平安。我們領洗的核心原因只有一個:「我信耶穌是真人真天主。」